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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車資收費調漲公告>
2021-07-30
[車資收費標準]
一、有帶住民
地區 中心自備車-車資 合約救護車-車資
美濃 300 依合約單位報價
旗山 800 1500以上(依使用器材與人力)
義大 2000 依合約單位報價
榮總、長庚、高醫 2800 依合約單位報價
高雄市區及其他地區 2800以上(依距離調整) 依合約單位報價
※如遇中心車輛或人力因素致使無法出車時,會轉由合約救護車出車,合約救護車報價則由該合約廠商現場報價為準,中心僅代付代收,不收取其他費用,但若有陪診人員陪同則另計。
 
二、住民沒有去,由中心人員協助至診間拿藥
地區 中心自備車-車資
美濃 200
旗山(同時三人以上) 200
旗山(同時三人以下) 300
義大 1000
榮總、長庚、高醫 1200
高雄市區及其他地區 1200以上
 
三、特殊陪診費用:
因安排陪診人員長時間看顧不僅影響原有人力之外,且接送人員來回車趟頻繁,其耗費人力資源與成本甚鉅,且有可能會影響機構內基本人力配置與車輛調度,派遣人員至醫院看護為不得已之協助,且派遣相關人員包含主管調派、司機出勤接送、調動急診跟車人員、調派休假人員等動作,並非只是調動看護一人,因此請家屬非不得已情形下還是自行看顧或尋找專業看護進行看護。
1、陪診費以每小時180元計,每12小時以1800元計,每12小時為一單位計,不足12小時則以每小時180元計。
2、因應新冠肺炎制度,工作人員若要至病房需先做快篩,其衍生費用中心先代付再向家屬請款收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