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/04/22 更改收費標準
養護費用:每月養護費為新台幣25,000~31,000元整,收費標準以失能及失智程度作為分級收費依據(如圖一)。
1.養護費繳交:乙方應按月繳納養護費,並於入住當日即依規定繳納當月份費用,嗣後則於每月入住日前,將養護費及耗材費匯入甲方設置之專戶或逕繳甲方之出納單位。
2.養護費用包括膳食費、照顧費、床位費等費用,其內容如下:
(1)膳食費:每月4,950元,含三餐、點心及節慶加菜。
(2)照顧費:每月13,150元~19,150元,含生活及護理照顧相關費用。
(3)床位費:每月6,900元。
3.養護費用不含受養護人因急重病轉送醫院治療所需費用,該費用由乙方另行支付。
需自行負擔下列費用:
(1)個人日用品、營養品、紙尿褲、看護墊、醫療耗材等消耗品。
(2)就醫或住院期間所需醫療、交通費及僱請看護人員之費用。
圖一